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21〕58号),扬州市最低工资分为两档,其中扬州市区江都区、广陵区、邘江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时薪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月;时薪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该标准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施行,至2022年底未有更新,所以2022年还是用的这个标准。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21〕58号),扬州市最低工资分为两档,其中扬州市区江都区、广陵区、邘江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时薪最低工…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扬人社〔2021〕58号),扬州市最低工资分为两档,其中扬州市区江都区、广陵区、邘江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时薪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月;时薪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该标准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施行,至2022年底未有更新,所以2022年还是用的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