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兰州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兰发改价格〔2021〕430号):我市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5元/m³;非居民用气中集中供热配气价格为0.23元/m³,工商业配气价格为0.52元/m³。
《关于理顺兰州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兰发改价格〔2021〕431号):(一)分步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1.69元/m³调整为1.76元/m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由2.03元/m³调整为2.11元/m³,第三阶梯销售价格由2.54元/m³调整为2.64元/m³。(二)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1)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1.80元/m³调整为2.17元/m³;2)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由1.90元/m³调整为2.46元/m³。
《关于建立完善兰州市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兰发改价格〔2021〕432号):(一)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与上一周期相比涨跌8%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上、下限为0.26元/m³,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二)非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与上一周期相比涨跌5%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上、下限为0.65元/m³(加权平均),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3个月。(三)气源采购价变动幅度未达到启动条件时,销售价格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联动调价累加或冲减。当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格变化超过下限时,销售价格按下限调整;当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格变化超过上限时,销售价格按上限调整。超过上、下限时,未调金额暂由燃气销售企业留存或承担,纳入下次联动调整时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