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星座趣味

二次曝光qvod(摄影二次曝光怎么拍)

昨有股市熔断,今有快播王欣,最近大家谈资不少,快播案还没定论,网上已热议得不可开交。1月7日至8日,快播涉黄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全程网络直播的庭审,因辩护人对公诉人的“精彩辩词”和新曝光的“乐视举报…

昨有股市熔断,今有快播王欣,最近大家谈资不少,快播案还没定论,网上已热议得不可开交。1月7日至8日,快播涉黄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全程网络直播的庭审,因辩护人对公诉人的“精彩辩词”和新曝光的“乐视举报快播”,致案件演变成了一场舆论“奇葩说”。不同媒体在这场互联网思维案件中各展所长,或态度不一、或焦点不同、亦或各自激辩,不得不承认的是,快播案确实挑动了人们的“咆哮”神经。

九派新闻通过百度指数平台,以“快播”为关键词搜索数据发现,自1月7日快播案开庭审理起,舆论对快播案的关注度呈直线上升趋势,截至1月10日,新媒体平台关于“快播”的相关文章已达13031篇,总阅读数3010万+。

二次曝光qvod(摄影二次曝光怎么拍) 第1张

(百度指数以“快播”为关键词搜索情况)

门户直播 舆论叫好护王欣

此案件的审理单位是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海淀法院这次视频直播庭审,是司法的重大进步,它让公众接受了一场真正的普法教育,影响深远,庭审过程全程微博播报。正因如此,此次直播也掀翻了舆论场,腾讯、新浪、网易、凤凰、搜狐等几大门户网站都专门开设了图文直播页面,尽管热闹,不过版面大同小异。

值得注意的是,王欣在庭审中的那句 “技术本身并不可耻”获得了不少舆论支持。

网友“梁恕俭”说:王公好酒,器皿不醉。剑士杀人,铸者无责。人之乐淫,非工具之淫也。纣王好色,不能怪妲己之颜。吴王败国,不可责西施之容。国人好色,快播何疾?

网易“DoFreud”表示:技术没有善恶,技术背后的人应有道德。那么,网友承认用快播浏览淫秽信息,为什么不追究网友的责任,不去规范互联网的规章道德,却要棒杀一个技术开发者?科技还有可能毁灭世界呢,怎么不要中科院转型?

网友“八卦_我实在是太CJ了”认为:这2天跟进了快播庭审,王欣和其辩护律师团真的好厉害,强力嘴炮,金句百出。“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天天都能收到诈骗短信,为什么中国移动不转型”,“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完全吊打公诉人,呛得对方哑口无言。

微博上的舆论几乎一边倒地为王欣及辩护人叫好。众多网友按照王欣的逻辑拥护“技术无罪”,纷纷随大流高喊“我欠快播一个会员”,以及去乐视的微博下“架火拆台”。这场全民“闹剧”的形成,也是基于互联网贯有的病毒式传播特质,大大加强了“羊群效应”。

当不少人把噱头当专业,把诡辩当真理,把民意当正义的风向后,不少理智人士也站出来说话了。以司法为基准才是法治之道。

科技媒体人“阑夕”:快播王欣的辩护团是“用诡辩技巧来做辩护,对法官而言是极为不尊重的表现,法官判案,靠的是专业学识和现场判断,而不是支持率,段子手的玩法,是在牺牲委托者。

新浪网在一篇名为《程余:快播案与司法的公共性》指出,司法公开也有限度,“公开”不等于“公审”。司法公开,意味着公众可以依其兴趣选择“见”与“不见”,对快播案观者会有自己的解读,但不应忘记这种多元化的解读正是以司法公开提供的素材为基础。

网友“凉城初老难熬、书卷诗酒不可少”表示:其实我也不知道快播到底有没有罪,最近看微博上的大部分观点是现在快播这一方,跟庭审表现当然有关,也有可能是有人收钱造势,但不论怎么说,法治社会下还是应该以法律,证据,法庭,审判为准吧。

官媒不俗 不同声部引热议

掀起舆论高潮的还要从两大央媒发表不同声部文章说起,1月9日17:43分,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一篇题为“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直言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当晚23:24分,新华社发表文章《无论快播是否有罪 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文中指出,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有了辩护方在每个环节上的较真,在每个细节上的“挑刺”,事件的本来面目才变得更加清晰。

二次曝光qvod(摄影二次曝光怎么拍) 第2张

舆论热议的焦点其一集中在案件尚未宣判,官媒有意引导舆论走向,有干扰司法之嫌。另一个焦点是热议两大央媒声调不一,引人遐想,给不给掌声引网友“头疼”。

正当网友搬起小板凳热看两大官媒“开撕”时,新浪评论的一篇《快播案国社和人民日报真的撕了吗?》把大家拉回了“正道”。与其说是“开撕”,不如说是不落“俗套”。文中指出,不妨给《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这一次的“两种说法”鼓掌。我们看多了连错别字都一字不改的新华社通稿转载,看多了连版面都要强行一致的《人民日报》的评论转发,这一次两个主流媒体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表达,的确令人感到新鲜。其次,《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两个评论并不是真的在“掐架”,仔细读文本,一个讲的是“伶牙俐齿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一个讲的是“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一个标的物是“辩护本身”,一个标的物是“辩护的权利”。两者的立场并没有冲突。更可能的是,它们同属一个声音,只是不同声部。

责编:龚晓菲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星辰基尔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hensogou.duolatom.com/186051.html

作者: 耳机迷

返回顶部